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4-00016 | 发文时间 | 2024-02-07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发放2024年2月份社会救助保障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为切实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 商务厅《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活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宁民函〔2024〕13号)精神,为5047户9509人城市低保对象和23754户41188人农村低保对象分别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950900元和4118800元;为174人城市特困人员和520人农村特困人员分别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7400元和52000元;为155户563人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增发一次生活补贴56300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人均100元,其中:城市困难群众采取发放实物消费券方式实施;农村困难群众采取发放救助金方式实施,按照资金直达要求,救助金通过惠民“一卡通”发放。
二、城市困难群众由民政部门将实物消费券自上而下通过街道、社区、网格员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引导群众消费;
农村困难群众由民政部门按照直达资金要求,通过惠民“一卡通”直接发放救助金到困难群众银行卡上。
三、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社会发放的原则。由发放对象持“一卡通”(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直接领取。
附件:
2024年2月份城市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2024年2月份农村低保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2024年2月份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2024年2月份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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