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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421005/2017-71078 发文时间 2017-12-27
发布机构 原州区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拨2016年7月份-2017年6月份城市低保对象电费补贴的通知
关于下拨2016年7月份-2017年6月份城市低保对象电费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依据《关于函告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电费补贴拨款相关事宜的函》(固民函〔2017〕28号),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共计给城市低保对象6433户14200人,发放12个月电费补贴(下称“电费补贴”) 318411.54元,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10度电,每度电价0.4135元/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费补贴”下发后,要及时通知城市低保对象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领取“电费补贴”。

  二、“电费补贴”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银行发放的原则。由城市低保对象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政府低保资金开户农业银行、信用社直接领取;低保对象领取电费补贴的同时由农业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或民政助理员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上填写发放金额、兑付日期后加盖印章。

  附件: 2016年7月-2017年6月城市低保对象电费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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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号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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