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公开 > 批准结果信息
索 引 号 640421011/2023-00168 发文时间 2023-08-09
发布机构 原州区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申报2023年原州区“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遴选实施经营主体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3年原州区“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遴选实施经营主体的公告

原州区各设施农业园区经营主体:

为了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园区设施装备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创建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四好”设施农业园区,扎实推进冷凉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3 年第二批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3〕12号文件精神,我区实施2023年“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

一、建设内容

建设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四好”设施农业园区1个200亩,配套高效无滴棚膜、通风系统、卷帘机卷杆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整治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树立“四好”设施农业园区标示牌。

补贴标准

建设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的“四好”设施农业园区1个,配套高效无滴棚膜、通风系统、卷帘机卷杆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树立“四好”设施农业园区标示牌,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实行“先建后补”,项目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实施主体。

、申报条件  凡申报2023年原州区“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的经营主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州区境内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设施种植规模200亩以上

2.申报主体资质齐全、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配合度高、热心当地公益性农技推广事业,示范带动作用强。

、申报流程  

1.各申报经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填报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建设方案,报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审定。

2.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申报经营主体进行评分,从高到低确定实施经营主体,并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申报经营主体,将确定为“2023年原州区“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实施经营主体。

3.申报时间: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接受申报材料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至2023年8月11日18:00之前。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霞  

联系电话:0954-2031867

  

    原州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

  

  

  

  

附件1

2023年原州区“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申报表

序号

项目

2023年原州区“四好”设施农业园区创建项目

1

申报经营主体

  

经营主体名称(盖章):

法人签字: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2

生产经营情况


  

  


附件下载:

附件1.docx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原州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54-2040366 电子邮件:yzqxxzx@163.com

宁ICP备10000747号    网站标识码:640402000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