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1/2016-627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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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原州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6-11-07 |
责任部门: | 原州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6-11-07 |
名 称: | 关于印发《原州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原政办发〔2016〕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原州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7日
原州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扎实有效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6〕67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固原市和区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依法行政、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固原市及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2.坚持依法依规,全面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谋划政务公开,依法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等,加速推进实现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的公开。
3.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实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4.坚持开放合作,加强协同。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更好地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开展政企、政民、政社互动交流,扩大公众参与,增进社会认同,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三)工作目标。到2017年6月底,健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工作机构、制度规范、保障措施等基本制度,政务工作体系基本完善。力争到2019年底,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走在自治区前列,全区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平台不断完善,“互联网+政务”不断融合,实现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范围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政务公开体系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1、推进决策公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把决策公开作为建设开放透明政务环境的首要环节,对有关决策事项中直接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公众参与;对决策事项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对决策事项中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方面且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组织风险评估;对决策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决策方案经合法性审查后,由决策机关集体讨论决定。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要通过听证座谈、媒体沟通等方式,听取基层、有关单位及相关群体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决策方案形成后,应当通过公告栏、政府网站或者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信息发布途径,公开决策方案或者公众关注的相关内容,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决策作出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广泛吸纳社会公众对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意见建议,加强政府与公众的在线沟通交流,探索网络参与环境下政府决策模式。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2、推进执行公开。对区委、政府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要及时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多方面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以典型案例通报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审计局 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各工作部门
3、推进管理公开。深化政府自身改革,进一步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布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着力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流程网上办理,做到权力运行全程网上留痕、网上公示。加强政府职责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厘清部门职责,明晰责任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保障性住房、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等监管信息。推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执行全过程公开。公开民生资金等分配使用情况,重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区编办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4、推进服务公开。通过原州政务网全面公开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联系方式及投诉渠道等内容,提供格式文本、示范文本等电子文档下载和查询服务。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制定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承担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开。依托原州政务网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互联网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5、推进结果公开。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固原市和区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加大对“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重大专项发展规划、民生计划、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各工作部门
(二)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政务公开
1、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参照自治区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重点解读,切实讲清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政策,特别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等,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府各工作部门
2、着力扩大公众参与。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用政务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要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原周报、原州发布等公众热线等载体,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3、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探索开展效果评估。对涉及本区域、本部门、本系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制度,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四)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切实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善于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要主动安排地方媒体、新闻网站负责人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政策;畅通采访渠道,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要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五)着力推进政府数据开放。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要求,稳步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抓紧制定我区政府数据资源清单、开放目录和数据采集标准,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推动开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
牵头单位:工业和商务局、发改局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全面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1、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快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做好内容和技术保障特别是信息发布更新工作。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加强与兄弟县区政府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大力推进与中央和地方主要新闻媒体、主要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2、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逐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有序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实现可量化、能核查、易监督。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管理服务等。建立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推动解决一些部门行政行为不规范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3、加速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督察,做到利企便民。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消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发改局、工业和商务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4、实施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制定全区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和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5、全面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组织,重点公开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体资产处置以及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公共事业投入、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全过程公开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探索建立民生资金公开监管平台,利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大力推进基层办事公开,着力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事项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代办点建设,使之成为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综合性窗口。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公开内容
(一)政府工作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把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行政决策主要程序,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政策措施、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政府网站、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并向社会反馈或公布意见征集采纳情况,除涉密事项外,应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决策依据。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时限要求: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两个清单”公开制度。在“两个清单”公开基础上,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调整或变更情况。
牵头单位:区编办、政府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政府各工作部门
时限要求:长期
3.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有关执法部门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要实行“双公示”,即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门户网站实施公示,要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向社会公开案件名称,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行政处罚方式和期限及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等信息。
牵头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执法部门
时限要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4.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编制公开年度政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组团数及人数,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等。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预算单位
时限要求:政府预决算应在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10日内公开,部门预决算应在区财政局批复后10日内公开。“三公”经费、招标采购信息应随时公开。
5.审计信息公开。做好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重点民生资金、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和年度审计报告公开。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时限要求:根据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和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及时公开
6.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信息公开。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建立动态管理更新台帐。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二是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公开土地及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从业人员信息等。
责任单位: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时限要求:长期公开(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
7.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以及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等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各项目实施单位
时限要求:自项目审批或核准后10个工作日内
8.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定期公开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支付和基金收支、结余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辅助器具目录等。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定期更新、公布社会救助和低保数据统计情况;每季度公开医疗救助有关信息;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救助金额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三是教育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教育招考阳光工程,全面落实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办法、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名单、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信息“十公开”。四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做好医疗服务收费明细信息公开。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卫计局。
时限要求:长期公开(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
9.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全天候24小时公开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每季度发布我区列入区、市重点河流月度水质状况,全面公开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等。及时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重点公开确定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和办理结果。
责任单位:区交通乡镇建设环保局
时限要求:长期公开(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
10.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注册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州一、二分局
时限要求:每月公开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
1.固定公开: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姓名、职务、职责权限;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条件、办理时限、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事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以及政府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乡镇债权、债务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限要求:长期公开(每季度至少1次以上)
2.定期公开:财务收支、专项经费、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经济实体的承包、租赁、拍卖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宅基地使用的审核、筹资筹劳等情况;人员考核、奖惩、职称晋升、工资调整;政府采购决策、执行、费用支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限要求:每月公开
3.随时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执行情况、群众普遍关心的扶贫、涉农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计划生育、救灾救济、低保发放、农民负担、征兵等情况。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时限要求:随时公开
(三)村务公开
村务公开由各乡镇负责,按照民政部门要求的内容进行公开,民政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局
时限要求:随时公开
四、公开方式
(一)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注重实效,因地制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予以公开。
1、区政府政务公开主要形式:在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新原周报、原州发布等新闻媒体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在区政府网站设政务公开网页;对重大决策,要选择实施预公开制度、听证制度、质询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增强区政府施政的透明度。
2、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主要形式:一要建立公开栏。公开栏的版面设计要科学合理、内容清楚、美观大方,便于群众观看和长期保存。办公集中的多个部门可将公开栏统一规格设置,实行集中摆放,方便群众阅览。公开栏旁应设置意见箱,每周开启一次。二要采取设置办公示意图、工作流程图,印发办事指南、公开手册和利用大众传媒等基本形式进行政务公开。三要利用会议新闻发布、张贴公告等形式将各种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公开。四要实行“两有、三挂”,即有投诉窗口、有举报电话;办公室挂牌办公、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窗口”服务挂牌收费。五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的公开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政务公开。有条件的单位要尽可能地采用电脑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加大公开的容量,便于群众查找。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内容确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的,由专人负责将公开内容送原州区信息中心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二)公开的程序
凡需由区政府统一公开的重大政务事项,由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区政府办公室或区政府相关部门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公开事项应在公开前报所在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政务公开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监察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国土局、卫计局、政务服务中心、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督导落实等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也要尽快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
(二)健全制度规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开展配套制度规范清理和修订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梳理出本部门(单位)政务公开清单,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参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实施细则,采取固定公开栏和手机网络等相结合和的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做好职责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聚集合力,切实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政务“五公开”。
(三)强化监督考核。区政府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考核分值占比不低于5%。由区政府办牵头,监察、财政、民政、政务中心组成督察组,每季度对全区政务公开进行全面督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加大督促检查。同时,要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对政务工作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造成上访等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纠正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公开、不及时、群众知晓率低等问题。
(四)做好教育培训。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其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各乡镇(街道)、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将业务精通、责任性强的干部选拔到政务公开岗位,要支持政务公开人员接受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新闻、信息化、网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附件:1、原州区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政务公开制度及管理规定(公示栏样本)
3、村务公开内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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