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421007/2025-00068 | 发文时间 | 2025-09-11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财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2025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第一次)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提请对2025年原州区政府债务限额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进行调整。
一、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事项
2024年末,自治区财政厅核定原州区政府债务限额为326,4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2,2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4,220万元。202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我区2025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45,8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务限额。本次拟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145,800万元进行预算调整,调整后原州区政府债务限额预计为472,248万元(以自治区财政厅最终核定数为准),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2,228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70,020万元。本次调整后,政府法定债务规模预计为452,393万元,控制在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之内,全区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1、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情况。区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9,801 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 3,748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6,053 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155,601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 3,748 万元、上年结余收入 6,053 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45,800万元(增加145,800万元)。本次增加的债务转贷收入全部为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情况。区四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2025年政府性基金全口径支出9,801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7,63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2,166 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155,60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7,63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47,966万元(增加145,800万元)。本次增加的债务还本支出全部安排用于置换固胡路沿线贫困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固原市清水河产业园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原州区三营小城镇建设、沈家河水库加固改造及库区水生态治理工程等存量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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