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640421005/2025-00101 | 发文时间 | 2025-08-19 |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发放社会救助保障对象电费补贴资金的通知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依据固原市民政局文件(固民发〔2024〕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为22236户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电费补贴1190737.80元;为4531户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电费补贴242635.05元;为504户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发放电费补贴26989.20元;为563户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发放电费补贴30148.65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费补贴标准为每户每月10度电,每度电价0.446275元。
二、电费补贴下发后,要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到当地政府救助资金开户信用社领取电费补贴。
三、电费补贴的发放通过银行直接发放。由发放对象持“一卡通”存折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当地政府救助资金开户信用社直接领取。
附件: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电费补贴资金分配表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电费补贴资金分配表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电费补贴资金分配表
4、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电费补贴资金分配表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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