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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421001/2019-0008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原州区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9-03-30
责任部门:原州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3-30
名 称:关于印发《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
『图文解读』 《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的通知


办发〔20193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州区金融扶持普通农户产业发展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础,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扶持力度,满足普通农户发展产业融资需求,根据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对原州区有发展能力、有产业基础、信用良好且年龄在18-60岁(含60岁)的普通农户,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5万元以内,1-3年期、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专项用于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财政支农贴息的产业发展信贷资金。对守信经营、有较强发展能力的农户可将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

二、扶持模式

采取“财政+金融+产业+农户”的金融扶持模式,支持普通农户从事优质粮食(小麦、玉米、马铃薯)、草畜(优质苜蓿种植、肉牛养殖、肉羊养殖休闲农业蔬菜种植及加工等适度规模经营项目,贷款资金不得用于购置生活用品、建房、看病、结婚、还债、子女上学等非生产性支出,严禁用于放高利贷、赌博等违法活动。

三、贷款程序

农户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担保公司进户调查---与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向银行提交担保贷款资料---银行评级授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发放担保贷款。借款人申请担保贷款时必须向担保公司提供3户联保联系人,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财政按照0.8%的费率给予担保公司保费补贴。

四、贷款贴息  

对我区不高于10万元(含),用于发展优质粮食、草畜蔬菜种植等特色优势产业的贷款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全额贴息。自治区财政承担60%。地方整合涉农资金承担40%。贴息实行申报制,具体程序:农户所在乡(镇)政府申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区财政局审核报自治区财政厅申请贴息资金---农业农村局兑付贴息资金。对借款人未如期足额还贷款利息或本金、未按贷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能提供从事特色产业有效证明材料、本笔贷款已享受其他贴息政策等情况不予贴息。

五、贷款要求

(一)提高审批效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政府担保公司的对接,做好普通农户的前期调查和评级授信;要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放宽基层分支机构贷款审批权限;进一步简化贷款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农户贷款的审批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

(二)严格贴息审核把关。各乡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按照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贷款用途必须符合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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