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21005/2023-00002 | 发文时间 | 2023-01-11 |
发布机构 | 原州区民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发放2023年1月份社会救助保障资金及春节补贴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敬老院:
为切实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相关文件及2022年2月22日原州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为4540户8410人城市低保对象和20730户36001人农村低保对象分别发放2023年1月份城乡低保金各为3891540元和11783600元,分别发放春节补贴504600元和2160060元。
为切实保障城乡高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自治区民政厅通知精神,为4人城市高龄老人和849人农村高龄老人发放2023年1月份城乡高龄老人津贴各为1850元和280980元,分别发放春节补贴240元和50940元。
为确保我区特困供养人员的正常生活,进一步健全我区特困救助系统,改善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满足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需求。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特困人员供养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2022年2月22日原州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决定,为695人特困人员发放2023年1月份供养资金460000元,发放春节补贴41700元;为203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发放2023年1月份护理补贴资金105668元。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金发放后,及时通知发放对象到当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社领取社会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发放实行持证救助,社会发放的原则。由发放对象持“一卡通”(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当地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直接领取。
附件:
2023年1月份城市低保资金及春节补贴分配表
2023年1月份农村低保资金及春节补贴分配表
2023年1月份城市高龄老人津贴及春节补贴分配表
2023年1月份农村高龄老人津贴资金及春节补贴分配表
2023年1月份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及春节补贴分配表
2023年1月份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分配表
(此件公开发布)
固原市原州区民政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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